一项调查显示,45.3%的消费者不知道家用电器有使用年限,而35%的消费者家中还有“过期”的老旧家电在服役。省消协相关人士分析指出:“造成家电超龄服役的主要原因,并不完全是经济因素所致。像一些出租房里面,使用的大都是超龄的老家电;还有的消费者担心对新产品难于适应而没有更新;更多的消费者是能用就一直用。”
记者走访南京多家家电卖场发现,在售家电的说明书中,基本都只是标明了“保修期限”,却并没有标明“安全使用年限”。比如,海尔空调整机保修10年;奔腾电饭煲保修1年;方太燃气灶整机保修5年等。但多名家电销售人员均告诉记者:“这个也不是定死的,一般多使用几年肯定没问题,你不用担心。”
家电的安全使用期问题真的无解吗?专家告诉记者,国际上也没有对产品安全使用年限进行明示的要求,但通行的做法是“企业自我声明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比如德国米勒洗衣机声明的设计使用寿命就是20年,在此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用产品时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厂商承担;20年之外延期使用时,消费者应请正规维修部门对产品的安全状况和可以延长使用的期限进行鉴定,鉴定延长期内的安全由鉴定部门负责;如果没有鉴定,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消费者自负。这样的做法,是否可以为我们所借鉴呢?